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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城建华庭住房多处裂缝,有业主无法

4月8日,威海高区城建华庭住户以“房屋十余处裂缝向谁索赔”投诉至“中国威海·政务”网。信件内容显示,这位居民是购买的新房,装修完毕后准备入住才发现“墙体多处裂缝”,因为正处于商品房质量的5年保修期内,这位业主多次找开发商——城建集团。因为租房费用、装修损坏的赔偿问题,双方至今未能达成一致。

这位业主的信件内容如下:我于16年在高区城建华庭购买了住房,由城建集团负责开发,于17年装修完毕。18年年初,准备入住,发现墙体多处裂缝,有的地方裂缝很大,所以找到开发商维修,针对二次污染继续散味从而耽误近半年入住时间,维修期间开发商的工程师承诺,如果19年再次开裂,可以赔偿(口头承诺)。

18年底,去年维修部分再次开裂,且新增楼顶楼板多处开裂,新装修的墙纸也因开裂被破坏,继续找开发商维修,开发商迟迟没有行动,直到3月中旬拨打市长热线,才有工程师联系我们。但是工程师表示只能维修,针对期间我们需要派专人看管的误工费、三番五次耽误我们入住的租房费用、破坏墙纸的损失不能协商,我们没有过分的要求,只希望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能相对公平的给予补偿。因楼板裂缝墙体裂缝代表房屋有强烈质量问题,房屋有质量问题公民有权利要求补偿。

我们深知有关部门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我们协商,真正的问题需要我们自己协调,所以在此只是希望有关部门帮助给予开发商一定压力,帮助我们顺利协调,没有过分奢望,再次感谢,不胜感激!

4月16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正式回复,已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维修,至于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只能走司法渠道。

原回复内容如下:经查,来信人反映的楼房于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此前3月中旬来信人拨打过市长热线,反映家中墙面裂缝问题,区建设局依据山东省《房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已协调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同意维修,但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导致未进行维修。关于维修后的相关赔偿问题,不在区建设局协调范围内,建议来信人与建设单位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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