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学科结构,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乡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今年师资需求特点,现将今年暑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内交流工作安排如下。
调配原则
年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调整以交流为主。
交流范围
我区公办学校编制内专任教师。
工作年限
工龄满六年,且在我区公办学校编制内工作满三年。
交流要求
1、学校间教师交流原则上按照“出一进一”的方式进行。
2、教师交流必须按照教育局设定的学科岗位进行,做到学段学科一致。
3、教师交流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竞争的方式由接收学校择优确定。
交流程序
1、学校公示。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各学校在指定时间段对今年中小学学科岗位交流情况表进行校内公示。
2、个人申请。符合指标要求且有交流意愿的教师,向现任职学校提出书面交流申请。
3、现任职学校同意。个人交流申请经现任职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发放教师交流申请表,由校长签署“同意交流”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4、进人学校考核。教师持申请表到有交流指标的学校参加考核,学校邀请教育局包校督查员全程参与并监督考核。
5、进人学校同意。经学校考核小组集体研究,作出是否交流的决定,由进人学校校长在交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教育局。
6、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审核确定后由人事科发放教师交流通知。
时间安排
8月23日(星期一)上午召开校长会,布置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下午各学校在教师群和学校公示栏张贴学科交流指标表。做好教师交流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8月24日(星期二)各学校之间开展教师交流考核工作,下午17:00前上报汇总交流申请表到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郫都区教育局年小学教师区内交流指标表
2.郫都区教育局年初中教师区内交流指标表
3.郫都区教育局年幼儿园教师区内交流指标表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年8月23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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